男女主角分别是伍贤大春的其他类型小说《我不在乎仙籍全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我在远方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她知道,能那样破她刚才那一剑的人,以前只有一个人做到。一直以来,只有哥哥连海曾经能空手接过她的剑,可眼前这个人的手法,和连海的手法相似,但劲力又相差甚远。老乞丐呵呵一笑,捋了捋胡子,赞道:“很不错,很好,不愧是雄安镖局的局主,手段果然了得……”连嫣茫然道:“可惜,我还是赢不了……”“这天下,能跟我过这么多招而不败的人,只怕唯有你了!”“啊!原来……你不是他!”她发觉自己糊涂了,一个已经死了的人,怎么会活过来跟她过招?他很满意地点点头,似乎很高兴,只是脸色没多大变化。他慢慢转身,大步走出去,到门口后,回头道:“小心身边的人!”没有人回应他,只目送他跨步急出,瞬间消失在门外。连嫣痴痴地望着门口,有点浑浑噩噩的样子,人仿佛已经到了远方。她...
《我不在乎仙籍全局》精彩片段
她知道,能那样破她刚才那一剑的人,以前只有一个人做到。
一直以来,只有哥哥连海曾经能空手接过她的剑,可眼前这个人的手法,和连海的手法相似,但劲力又相差甚远。
老乞丐呵呵一笑,捋了捋胡子,赞道:“很不错,很好,不愧是雄安镖局的局主,手段果然了得……”
连嫣茫然道:“可惜,我还是赢不了……”
“这天下,能跟我过这么多招而不败的人,只怕唯有你了!”
“啊!原来……你不是他!”
她发觉自己糊涂了,一个已经死了的人,怎么会活过来跟她过招?
他很满意地点点头,似乎很高兴,只是脸色没多大变化。
他慢慢转身,大步走出去,到门口后,回头道:“小心身边的人!”
没有人回应他,只目送他跨步急出,瞬间消失在门外。
连嫣痴痴地望着门口,有点浑浑噩噩的样子,人仿佛已经到了远方。
她那雪白的脸上,泛起淡淡的忧愁,神情恍惚。
周慧颖忽然道:“嫣姐,这个人……”
连嫣回过神来,苦笑道:“我真傻,怎的胡思乱想了……”
“你想什么?”
“你们知道的,这个人的武功,绝不在他之下……”
周智道:“可是,他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呢?”
“他怕我们认出他!”
萧直最后下结论。
突然间,连嫣就决定要做一件事,她要去拜访慧剑山庄。
她突然发觉有的事情,可能和慧剑山庄有关,所以她决定去慧剑山庄一趟。
成铁钢瞧着连嫣,寻思道:“这小妮子神色复杂,忽喜忽愁的,似乎又有点伤感,就像少女怀春般,既害羞又开心。难道刚才那人,是她的旧情人?”
他猜测老乞丐并不老,因为乞丐是经过打扮的,根本不是真的,只要细心观察都能发现。
过了很久,她才回过神来,将剑插入剑鞘。
她满脑里有点乱,寻思:“他是谁?他这样有什么用意?难道在暗示我什么?”
她猛然想起他离去说的话,心中一惊,突然惊醒了很多,忍不住向成铁钢瞧一眼。
“小心身边的人?”
她闭着双眼,深深吸一口气,才睁开眼,转身看了看每个人,嘴脸露出迷人的微笑,然后慢慢地垂下头,转身回房去了。
周智忍不住想说话,却只说了两个字:“姑娘……”
“燕姐,等我!”
周慧颖急忙轻呼,追了上去。她急忙叫时,总喜欢喊“燕姐”,而不是嫣姐,毕竟,连嫣的有个小名叫燕子。
大家以为她比武没占到便宜,心情不好,谁也不说话。
次日清晨,连嫣还没起来,一个管马的佣人就急匆匆地跑进院子,叫嚷着要见连嫣。
萧直拦住佣人,冷冷地问:“你有什么事?”
佣人神色伤感,结结巴巴地说:“不好了,那马,它……它死了!我要见连姑娘……”
萧直心中一惊,微微皱眉,急忙问:“你说什么?我们的马都死了?”
“是,是那匹马死了,真的死了!天刚刚亮,我就去喂马,可是,它就侧躺在那儿,嘴巴还有血迹,身体都僵硬了!”
佣人很焦急,没心情细听萧直的话。
他因心慌而有说话结巴,有点不清不楚,表情慌张难过,嘴巴喃喃自语,很痛惜地道:“多好的马啊,可惜啊,真的很可惜!”
萧直、周智等人急忙去找连嫣。
众人来到门外后,连嫣才起来。
她轻轻地开门,面无表情,睡眼惺忪,似乎还没睡醒的样子。
周慧颖此时也没出门,听到有脚步声,立即出门。
她见到连嫣,急忙道:“燕姐,他说,我们的马……”
连嫣缓缓点头,低声道:“我知道了,是我的追风死了。”
佣人惊奇地望着连嫣,问:“这位姑娘,原来那匹马叫追风,嗯,这名字不错,可惜,可惜啊!”
周智惊叫:“什么?只有白马死了?怎么死的?”
佣人支支吾吾,似乎被惊吓得说不出来。
“是的,我亲眼见它倒下。”
连嫣黯然道,轻轻叹息一声。
“怎么死的?”
“长剑穿透它的肚子。”
“谁的剑?”
“是我杀了它!”
她回答得很平静,但是声音却有点冷漠。
她一向很爱护白马,还取名追风,可是,她为什么又杀了它呢?
“这………为什么?”
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我……无法控制!”
“这……”
“这件事情,以后再说。”
她的神色萎靡,有点懒洋洋的样子,跟往常的态度完全不一样。
“这事……小人只知道喂马,别的可就……小的也不知道马儿有什么毛病,昨天……昨天它还好好的……”
佣人断断续续地解释,可没有人听他说什么。
连嫣对佣人道:“你去忙,马死的事情,跟你无关,去好好照看别的马。”
“是,是,多谢姑娘!”
佣人千恩万谢般,深深鞠躬,灰溜溜地离去。
大家都感到奇怪,都等着连嫣说白马的死因。
但是,连嫣似乎没心思再提起白马。
她没精打采地望着远处,沉思着。
“我还有事情,你们先去院子等我。”
周慧颖笑道:“你还有什么事,不妨也让我知道。”
“等下你就知道了,我在准备。”
连嫣没再看他们,懒洋洋地将门关了。
他们很快就在院子里聚合。
大概一个时辰后,连嫣才去到院子里。
连嫣简单吩咐张备贤、周智、周慧颖等人在成家护院,其它的事情,她没有提起。
她离开前,严肃道:“我已经决定了,要和萧兄弟出去一趟,你们在此务必要小心行事!”
她的这个决定,是比较突然的,因为之前她说过不去拜访慧剑山庄。
她要和萧直去慧剑山庄,希望能见到五位庄主。
“我们晚上会回来,你们今天不论遇到什么事情,都要便宜行事。”
周智道:“姑娘请放心,我们会便宜行事。”
“有什么紧急事情,大家务必不要分开!”
她顿了顿,又道:“这次事情有点特别,你们今天按第二原则行事!”
他们的第二原则,就是集中力量,保护好目标。
假如目标被抢走,那么立即集中力量去追踪,但不能贸然出手抢回,而是等连嫣出面商讨后再确定。
她离开成家时,不再多说什么,因为她隐约感觉到对头一定冲着她来的,她不在成家,对头很可能不会出现。
他们牵着马,慢慢沿着街道行走。
连嫣在左边,萧直在右边。
两骑跑了三四里路后,终于慢了下来。
他们一直沉默,各自沉思。
萧直忽然道:“他们和张格,一定很熟悉!”
连嫣道:“或许,他们都是慧剑山庄的人。”
“可是,那个老人呢?他又是什么人?”
“原来你也跟我一样,在想这个问题。”
“或许,他只不过是一个走火入魔的老人。”
她点了点头,道:“我刚才也这般推测,可是,有时又感觉他说的未必就不是真的。”
“还有后面来的那个蒙面人……”
“他……我真不敢相信,可是,我希望真的是他。”
“你以为是他?死而复生?”
他们说的他,自然是指陆水天。
当然,那个蒙面人就是陆水天。
她沉思,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事情,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。
“这个世界上,除了他会暗中跟踪我们,然后帮助我们,还有谁?”
她想到失去的连海,也就是陆水天,心里涌出一股暖意,可想到他确实真的死了,自己亲眼看着大家下葬他,心中有悲伤起来。
微风吹起她的衣带,部分长发也随风晃动,那姿态,犹如从天下落的美丽仙女。
“难道……你是白狐吗?”
“这个……或许,是愚公误会了,否则,他怎么跑得这么快?”
“你的意思……我们联手也对付不了他?”
“此人身法怪异,武功也深不可测,我们联手,只怕未必是他的对手。”
“可是,他逃走的样子,还有说的话,分明是怕了。”
“这就是我奇怪的地方。或许,他真的走火入魔了……”
“嗯。”
“我倒是对蒙面人有点疑惑。”
“假如,他们真的是慧剑山庄的人,那么,这是什么意思呢?”
“他们的年纪不小了,武功也很高。”
“可惜,我们没见到慧剑山庄的庄主们,否则,或许我们知道的更多了。”
“你认为他们想对付我们?”
连嫣望着远方,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,沉思良久,坚定道:“雄安镖局和慧剑山庄,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。
他们倘若破坏了这个规矩,那么,他们就不是原来的慧剑山庄了。
我想,他们还没有那个魄力来对付我们。”
“可是,那两个人……”
“或许,他们因为瞧不起咱们,所以才故意了试探的!”
他们又沉默了。
萧直忽然惊叫:“咦,不对,他们是不同的两个人!”
连嫣回过神来,惊奇地望着他,问道:“你说什么?什么不同的两个人?”
“这个愚公,跟我上次遇到的那个老人,根本不是一个人!”
“你之前就见过愚公?”
“之前,那个老人,和愚公长得很像,但是,我现在就感觉他们不是同一个人。”
连嫣笑了笑,她对愚公倒不在乎,她觉得老人脑子糊涂,胡思乱想,误认别人也不稀奇。
“那么,你觉得他们是什么人?”
“说不定,他真的是如他所说的愚公。”
“但是,他说之前见过你的!”
“这……不一样的,可能他们是一路的,长得又像,自然可以冒充另一个愚公。”
“你确定不是同一个人?”
“那时,我跟一个叫长弓的猎人在一起,那个愚公说长弓是白狐。”
“结果呢?”
“自然不是。他说的白狐,很可能就是那天在天上飞行的白色东西……”
“嗯,这是有点奇怪,不过,不必管那么多。”
“有时候,我也觉得奇怪,甚至隐约感觉愚公说的确有其事,可是两个愚公……”
连嫣莞尔一笑,道:“嗯,假如真的是两个人,他们都是神仙下凡,或许,神仙的长像都差不多吧!”
“我是认真的。”
“你一向不开玩笑。”
“可是,他们……确实很奇怪。”
“说不定,是练功走火入魔了,双胞胎……”
太阳落山前,连嫣和萧直就回到了越洋城里。
很快,一天又过去了,大家都相安无事。
陈小心等自知难敌几个镖师,也不敢胡言乱语了,更不敢摆出那种不可一世的傲气了。
他们变得低调而神秘。
大家偶尔也会提起那个老乞丐,谈论他的武功有多高强,猜测他的年龄和用意,但是,连嫣始终没说一句话。
大伙以为她比武没有占上风,心里不舒服,或者担心,所以也不敢问她。
两天后,衙门的胡海鹰捕头来了,他领着几个手下来到成家,因为成家后院外有死人。
死的是三个中年汉子,都穿黑衣服,都带着头罩蒙面。
地上还有两条伸向野外的血路痕迹,看似有人受外伤逃跑时留下的。
胡海鹰是越洋城第一捕头,别号叫胡鹰爪。
他只看了三个死者的伤势,就断言道:“这三个人都是高手,分别死在两个人的手下。
他们死在别的地方,被人搬到这儿了。
我敢断定,这两条滴血的路是假的,有人故意布置假象,那可能不是人血。”
他指着一具尸体,严肃道:“这个人生前练的是鹰爪功之类的,胸口中小型剑或小飞刀,伤口从上而下插到心脏,受伤前他正在前倾,应该是扑向对手时,被飞来的武器伤到心脏。
他的手上有树皮的痕迹,是动手时抓到的,他们一定在野外或者大树旁边动手,而这里的树那么小,也没有抓痕,况且,这里也不适合几个武林高手动手。”
他仔细查看一具尸体,道:“这人死得更惨,五根肋骨断裂,有两根插入体内,伤到内脏,死得很苦。
中金刚掌之类的掌力,才有只种效果。”
他检查完第三具尸体后,叹息一声,道:“这个人善用拳头,可惜拳骨头有一处碎裂,但似乎不是击打硬物造成的。
他的胸口之下,被指力所伤,肝脏被震裂。”
他望着天空,愣了一会儿,又道:“真想不到,这世上还有人能用这么强的指力,看样子却不像是佛林的金刚指。”
胡海鹰是专家,他说的话一般都很靠谱。
成铁钢疑惑,淡淡一笑,问道:“何以断定他们都是高手?一具死尸,怎么能看出他生前的武功?只怕这世上高手太多啦!胡神探只怕是猜的吧?”
他问得有理,因为他确实看不出来。
胡海鹰道:“我确实是猜的。”
他确实没法拿出证据,但是,他有理由。
“他们的身材看来就是健康有力的人,手都保养很好,手掌一看就知道不论握住什么都会很稳,而手背干净光滑,不会是一般干粗活的农夫的手。
如果这三人只是普通好手,那么,对手犯不着用上这种刚猛的掌力和指力了。”
他指着第二具尸体,道:“这人死前,用了擒拿法,你看他手指还很有力的弯曲着,他死前应该已经勾到对手的身上,只怕也是抓到衣物上的东西。
他的太阳穴如此变形,不是一流的外家高手,就绝不会这样的。”
他指第三具尸体,道:“这人善用拳头,拳头虽然废了,但是,他到死都还握紧,只因为他觉得只有拳头还在,才能保证自己安全。
可惜,对手的一指点中了他的要害,致使他瞬间毙命。
你们应该看出他掌侧面的肉比较大,而且僵硬,我知道练铁砂掌到一流境界后,才变成这么明显的。”
凭他多年的经验推断,确实是有些道理。
“这三人动手时,都没动用武器,说明生前武功极高,自以为空手对付得了敌人,结果没有机会用武器就死了。”
这是胡海鹰的结论。
王阔道:“武功好,可对手比他厉害……”
“这世上,武功再好,也只是个地位稍高的武夫,自然不能和皇尊权势比……”
大家都觉得胡海鹰说得有道理,只是凶手为何把他们扔到这里,难道有人要栽赃嫁祸给成家?
胡海鹰向大家道:“我看你们这些人,没有谁拥有那样的掌力和指力,所以不必担心我问话,但是,要是跟凶手或死者有关的人,我自然会找他。”
他不喜欢打官腔,但语气里仍然带着威严。
陈小心冷笑,大声道:“谁知他们是江湖仇杀,还是为利益而火拼?人都死了,却不知道是什么人,凶手连脚印也没见到,请问捕头大人怎么去查?”
胡海鹰仰天呵呵一笑,喃喃地道: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不管是谁,别在我管辖地内乱来就好!”
他望着远方,心似乎已经到了远方。
成铁钢等人,暗中自问:“这些人是谁派来呢?又是被谁杀呢?”
“既然这些人的死跟我们无关,我们也不认识他们,何苦去推测他们被谁所杀呢?”
曾杰自然也很有信心,他自小学剑,在剑法上,越洋城方圆百里内,他敢称第二,没有人敢称第一。
曾杰淡然笑道:“武功高强的年轻高手,何止这些人?”
安倍麻大郎道:“二庄主不用担心,只要他们敢上擂台,我们会让他们知道厉害,就算侥幸不死,也要落个残废下场。”
他脸上有满满的自信,继续道:“凭柳泉村一郎和柳生迎基郎的武功,这南方的年轻人里,没一个能胜过他们。”
西庄主曾汉齐冷笑,显然他对那些后起之秀颇为藐视。
“在江湖上,有虚名的小鬼们,没碰到能镇住他们的人,自然在外威风了,如果不想让他们来,我去把他们一个个给做了。”
曾汉齐的年纪已不小,可他一向喜欢以武力解决问题,看不顺眼的就想凭武力除掉。
走江湖路靠的是实力,谁的拳脚强,谁就有路走。
当然,他本来就是强势的人。他长着一张张国字脸,浓眉大眼,八字胡子向两边翘起,多了几分威严,也多几分霸气。
“五弟还是那么好胜,依我看来,安倍兄可以对付他们。少年人心高气傲,他们自然会和安倍兄的师兄弟们碰上,到那时,死的死,伤的伤,就算能来到这里,只怕也是来看热闹而已了。”
妙先生一向思考周密,但他总想听别人的意见,问道:“路四弟有什么想法?”
路笑刚捋着长须,微微点头,深沉地道:“三哥说得有理,但是,我还是担心出意外。”
“意外,我们还怕出什么意外?”
“我见过何归来,这小子确实是一个人杰,那种功夫和气势,确实不是一般的人所能及的。这小子让人感觉有一身的正气,只是做事有点过于狂妄,说话也有点莫名其妙。听说,他曾抢了真勇帮精杰堂的盐车,还将抢来的盐以最低价卖给了很多贫民。精杰堂出动几十人,连堂主任奉也出手了,居然奈何不了他,然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。”
他突然叹了一口气,又道:“我们山庄要是有这么个小辈,何愁别人不尊重我们?”
“这小子的来路不明,只听说他被佛林派赶出来。”
曾杰问道:“他的武功,是不是佛林派的?”
路笑刚摇头,道:“当初,我以为他会佛林派的摧山掌,后来才发现不是!他的掌风,似乎还在佛林方圆大师之上,这等本事,世所罕见。”
苗闻笑道:“他越厉害,将来麻烦也更多。当年,萧小张威震天下,可是他最后还不是选择归隐了?”
二十年前,武林中有个不世奇才萧小张,他在没有归隐之前,威震武林,在当时堪称天下第一高手。
曾汉齐道:“神刀门自从萧小张归隐后,就没有杰出人了。传说他练成海外飞天。但是,这些江湖奇闻,只怕是假的,毕竟,海外飞天本来就是传说的。”
“当年,我曾见识过萧小张的武功。他的本事,简直不能说是武功了,但说是法术,那也不像是法术。他那轻轻挥出的看似毫无气势的一刀,就能破了阴山老怪的‘诛神刀’。你们也知道,当年,李霸根本挡不住诛神刀的一击,要不是老怪中毒,李霸哪里来的天下第一称号?”
曾杰道,他目视远方,沉思着,似乎在回忆旧事。
苗闻道:“我曾听三师父说过,这个世上,没有一种武功能击败萧小张,他不仅是刀中之神,而且是武林神话。百年之内,绝对没有人是他的对手。”
路笑刚常被外人称为“微笑金刚”,那不仅因为他长得高大魁梧,而且他还经常带着笑容。他一向为后代着想,只盼他们的子弟里有杰出人才,可惜他总是觉得山庄的后辈们太不争气。
当然,慧剑山庄的后辈确实没有杰出的人才,这也是事实。
招雄忽然笑道:“何归来的武功,难道能把四弟的十步金刚拳比下去了?我猜那可能是真勇帮不想把事情弄大,不想认真对付姓阳的小子,因为南方的天下毕竟是平南王的,要是真勇帮兴师动众,那么,他们贩卖私盐的事情会被官府注意了。”
路笑刚呵呵大笑,握紧拳头,瞧了瞧,才道:“这双拳头老啦,怎么能跟那些小鬼们一般见识?民间就流传了句话,拳怕少壮。真勇帮的事情,确实有点奇怪,他们奈何不了何归来,这些叫做哑巴吃黄连,只能认载了。”
曾杰望向门口,仿佛期盼客人到来,沉思一会儿,才淡淡地道:“现在,除了几个大门派,什么张家拳,飞刀门,铁叉会,木家掌,成家剑等等,近些年来崛起武林,也不过兴隆一时而已,现在大都默默无闻,没什么杰出人才。真勇帮崛起江湖,那才是让我们吃惊的!”
他脸上有些笑意,语气依然很有豪气:“现在,我们正是要那些人刮目相看,好让大伙儿知道天下有个慧剑山庄!真勇帮的徐勇雄虽有过人之处,但也不过那点本事,真勇帮迅速崛起,不过是一片散沙而已。何况,平南王已经注意真勇帮的动静了,所以徐勇雄虽然高高在上,无人敢去招惹他,但他毕竟还顾及平南王的力量,不敢乱来。你们说的那几个年轻高手,只怕也没几个比徐勇雄强吧?他们要来,尽管让他们来凑热闹。”
路笑刚笑道:“既然大哥都这么说了,我们还着什么急?我看那几个小辈,也没什么大能耐。我本想去会会姓徐的,就想知道他有多大能耐,居然几年内能把真勇帮做得那么大。”
妙先生一向想得深远,今天也不例外,他喜欢分析武林人之事:“徐勇雄是杭州第一首富徐商的儿子,现在徐家的财产都在他的手里,有钱自然有势。何况,他的武功确实也高强,他有能力做出这番事业来,也不是偶然的。”
他顿了顿,又道:“这天下事情,不都是靠有钱有势有能力的人来做的嘛?给我有他那样的家底,我也一样能组织一个大帮会。”
他看起来像个文嗖嗖的君子,被尊称为妙先生,武功却十分了得,说话也很豪迈。
其实,在五位庄主中,各有绝技,真正比试起来,很难说谁能绝对有胜算。五个庄主是上一辈人定下来的,他们歃血为盟,以曾杰为首,其次是东西南北。
当然,这几年来,他们的武功又有些进步,因为他们融入了桑赢、丽朝、天印、安越等浪人的武功,因此,他们对这次的比武会更有期待,打算在特殊情况下,就显露自己苦练多年的本事。
曾杰忽然叹了口气,道:“我们年轻的时候不够努力,现在这么大把年纪了,也用不着跟别人一般见识,去争取一个虚名。你们看现在的小辈们,何尝不像当年的我们?虽然张格算是过得去,但是他还不够用功,比起那些杰出的年轻人,真的差得很远啊!”
他望着门外,继续道:“我们研究了十几年,本想把五人的本事合成一种高明速成的绝技,可惜还是做不到最好。”
苗闻突然长长吐一口气,道:“我总感觉这些小辈们各有心机,就怕没有我们这样肝胆相照,一起为山庄利益而努力啊!关于山庄的前途,你们怎么看?现在的小辈们不肯吃苦,武功比我们年轻的时候还差很多,心机却比我们强很多,这是我最难过的事。”
曾汉齐拍桌子道:“哼,这点我早就想说了。以我看,将来还是老规矩,以功夫定论,再来个歃血为盟,谁不服的,大伙合力废了他。”
招雄点了点头道:“这事还长着呢,现在不急讨论,再过几年的考察,我们一样会找出几个可以继承我们的小辈。万一没有,我同意五弟说的。”
其他四人都表示同意。
现在,他们谋划怎么举行这次的慧剑比武,才是最重要的。
路笑刚无可奈何般道:“我想,是我们太从容他们了。我们年轻时,上一辈对我们是很严厉的,可是我们……”
曾杰道:“这事情,以后再说。何况,现在我们谋钱只是小问题。我们真正要追求的东西,兄弟们心知杜明,那年咱们歃血为盟,就是为了那件事,希望你们莫要忘了。”
当然,妙先生苗闻给出的谋略,他们都满意。
至于曾大庄主说的那件事,自然是很重要的事情,也是他们一直暗中关心的大事。
连嫣有点不耐烦,向木兰兴使眼色,才看着余索菲,忍不住叹息。
“你们到底想怎样?”
余索菲冷笑,对连嫣道:“你除了剑法了得,其它也没什么了不起!去年,要不是老子身上有伤,你未必赢得了我。”
木兰兴很不耐烦,指着着他们,怒喝道:“在不让开,你们等下就后悔莫及了!”
燕语恨冷冷地哼了一声,只瞧连嫣一眼,然后微仰头,神情自若,十分傲慢。他的人和他的名字倒是相配,说话的语气总有恨意。
“我们来这里,是要你们死的!”
连嫣右手按住剑柄,轻轻地道:“高玉敏和王桃花,这两个魔女虽然不算是大恶人,但是我雄安镖局也未必就不舍得杀她们!她们是用毒药迷香的好手,你们以为有她们相助,就有把握战胜我们,对不对?”
她向路的两边扫了一眼,神情自若。
“你们现在还想不到,为什么我们还没有中毒的迹象?”
其实,他们押镖上路,时刻堤防绿林强盗,身上自然带有一些很好的药物,他们都带着防致命毒药的解毒丹药,自然没那么容易被迷药毒倒。
高玉敏的迷人香虽然很厉害,但是现在却奈何不了他们,除非他们吃下了迷药。
木兰兴瞟了连嫣一眼,微微一笑,然后瞪着燕语恨,脸色一沉,喝道:“姓铁的是不是没有来?”
本来,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,可是他们的气氛并没有那么紧张。
余索菲仔细打量众镖师,发现没有人中毒,脸色突然大变,铁青色的脸变成通红色,心也沉了下去。他知道这些镖师的本事,就算只有木兰兴一个人,就让他们九个人难以对付了。
他当然也知道,就算所有在附近埋伏好的人都出动,也敌不过连嫣等人。他并非要劫镖不可,本来只想用迷药来迷倒众镖师,然后趁机报仇。
他一直相信高玉敏的迷药能帮助他们,可现在,他才知道自己错了,错得很严重。
在刀光剑影的江湖里,出错一般就要受罪,余索菲这种老江湖,自然知道自己的这种错误很严重,很可能连命也赔上。
燕语恨冷笑,沉着脸道:“听说,董局主的剑法高明,而且练得出神入化,却不知道能否赢得我手中的长剑?”
他此时自然明白他们的计划失败了,唯一要争取的便宜,就是找机会打败连嫣,这样才能体面地离开。
当然,他也清楚,要战胜连嫣很难。
他虽然不知道她的武功有多高强,但是江湖传闻不少,自然能从别人的口中想象,知道她绝不是容易对付的人。
萧直忽然冷冷地道:“你要比武,不妨来试试我的剑!”
木兰兴忽然笑道:“好极了,咱们比试就比试!输了就要听对方的,否则,下次见到,我要教他练蛤蟆功。”
“蛤蟆功?”
“对啊,毕竟输的人,武功一定不行了,所以要多练一门绝技。绝对很好玩,也绝对很好练!”
木兰兴笑吟吟地瞧着燕语恨,似乎在想怎么教燕语恨练蛤蟆功。
“哼,谁稀罕?”
燕语恨冷笑。
“只要你赢了我,我就不会教你练的!”
木兰兴想起之前整路大哥和武二哥,忍不住笑起来。
周慧颖颖忽然道:“原来这世上还真有蛤蟆功啊?”
“自然有,是我独创的绝技!前几天,那两个傻子,一个叫陆大哥,一个叫武二哥,我逼他们每个人练一项独门绝技,他们练得可好了,话都懒得说……”
周慧颖颖咯咯笑起来,道:“你这个小妖,确实不错,脑子里装了很多武学绝技。”
木兰兴得意洋洋,傲然道:“这个自然,我从小就是武学奇才,创造了很多绝技的。”
连嫣不想他们再说下去,对萧直道:“萧兄弟,你就向他们讨教急招吧!”
萧直跟连嫣学了大半年的剑法,他很敬重连嫣,在这种情况下,他自然想为连嫣争一口气。
连嫣回头望萧直一眼,脸上露出赞许的笑意。她虽然没见识过燕语恨的武功,但想燕语恨与余索菲一起,想必武功也不会比余索菲高很多。她相信萧直能对付余索菲,自然也能对付燕语恨,况且她知道对方已有惧色,所以就算燕语恨能胜,也不敢下杀手。
燕语恨冷笑一声,向萧直瞟一眼,昂然道:“学剑的人,都可以出来较量!”
其实,他本来想说出来送死,可是,如今他们处于下风,口气也软了。他们受雇而来,并非真的非要抢走东西不可,只是打探对手实力,当然也打算如果得手,就除掉这些镖师。
余索菲很得意地笑了,仿佛看到了胜利的希望,因为他发现萧直是一个跛子,而且还很年轻。
“好,有趣!我们就来几场比武。我们赢了,你们把金剑和玉佛像留下。如果我们输了,从此不管在哪,都不去动你们,怎样?”
余索菲如此打算,并不是因为感觉他们一方有赢面,而是为了找一条活路。他知道木兰兴的脾气,只要木兰兴出手,他们就没有好下场,能逃掉的机会很少。
这里属于越洋地带,而且他们在这里根本没有靠山,因此雄安镖局会不留情,所以他只好找个理由,谋得平安的离开。他认为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,现在是打算收场的时候了。
连嫣沉思,一时拿不定主意,因为她不知道这些人的头领什么时候出现。她虽然没见过铁狼、王桃花和高玉敏等人,但是,她听说过他们,也知道他们是不易对付的绿林强盗。
当然,高玉敏和王桃花的武功并不出众,但是使毒的本事却很高明。
她向木兰兴使眼色,征求他的意见。
哪知木兰兴倒喜欢比武,居然点了点头,不再说话。
萧直冷冷地道:“你们想活下去,现在可以走!我不想杀人。”
萧直平时很少说话,现在居然主动说话,那是因为对这些人很不满。他每天出门后,右手就不离开剑柄,随时都能拔剑,随时都能伤人。他还很年轻,但他有钢铁般硬朗的身躯,而且他从小就苦练一种奇怪的剑法,而且是只有进攻的剑法,他出剑的目的就是要伤人。
燕语恨长笑一声,只瞟萧直一眼,然后昂首挺胸,摆出一副傲慢样子。
“好小子,老子先教训你,在找姓董的!”
燕语恨有意避开连嫣和木兰兴的眼光,但又不正眼看萧直,摆出不屑正眼看对手的意思。他自信对付萧直没有问题,因为他发现萧直还很年轻,而且还是一个跛子,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笨拙和幼雅。
连嫣突然心中一动,暗中寻思:“他们到底想干什么?难道就为了拖住我们?难道铁狼等人正在率领大队人马赶来?”
她向木兰兴望去,只见他漫不经心、笑吟吟地瞧着燕语恨,好像在看着一个将挨揍的顽皮小孩子。她心中又有点慰藉:“木兄弟在江湖里行走多年,他知道这些人的底细,所以不在乎,可是,这些人会不会又是真勇帮的前锋呢?”
很快,她又想到去年挫败飞虎寨和真勇帮的一些人,信心又回来了。她回头看后面,想起已经走了两个时辰,马也累了,应该休息一下。她深深吸一口气,翻身跃下马来。
木兰兴见到连嫣下马,急忙也跟着下马,跟她并排站立。
“今天,就便宜了你们这些老小子。姓燕的,先让萧兄弟教训你一下,看看你老小子有多能耐!”
木兰兴指着燕语恨,笑得很怪异。他本来不认识燕语恨,但是,他知道燕语恨跟铁狼一伙,是徐州十虎之一。
其实,燕语恨也就三十出头,只因相貌难看,有点衰老之色,所以,他才老小子长老小子短的叫骂着。
连嫣向萧直使眼色,表示默许,又向木兰兴使眼色,叫他堤防。
她向远处路边瞟一眼,暗中道:“他们既然知道我们押送的东西,那么,就是受雇而来,可看样子又不像来劫镖。他们说打头阵,那么,真正有能力的人应该在后面。”
她又向木兰兴瞧了一眼,心中暗想:“就算是传说的徐州十虎,也未必就是我们的对手,难道还有更厉害的人一起来?我们接这趟镖时,都是秘密进行的,为什么还有人知道?难道是那个雇主泄露秘密?如果是他故意泄露,那他就不会要我们秘密接镖了,看来,我们的交易早就被人发现了。”
她又想到已经快到越洋城,也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,而这里的势力属于慧剑山庄,真勇帮或者别的帮派不可能大规模来这里闹事,心中又放松了许多。其实,她也想过,或许这些人跟慧剑山庄的人有勾结,否则,慧剑山庄绝不会跟她为敌。
这一战已经没有必要阻止,因为这一战对双方都有利。
对于连嫣来说,对付这些人并没有什么压力,而且进行武艺较量,说不定以后这些人真的不再来打扰镖局的人。
而对于余索菲等人,他们受雇而来,计划已经完成大半,所以,他觉得这时找借口离开,是最好的办法。
萧直的行动很稳很慢,他的动作不大,他觉得动作慢才不浪费体力。他一步步慢慢向燕语恨走去,虽然他是瘸子,但是他行动很平稳。
现在,两个人相对而立,只要剑一出鞘,可能很快就有一个人会倒下。
燕语恨鹰眼般盯着萧直,就像老鹰在盯着抓下的猎物。
在十虎的组织里,很多杀人的勾当都是他去做的,当然,那并非是他很会杀人,而是他爱杀人。他也有能力杀人,他也觉得自己很优秀。
现在,在他的眼里,萧直已经不算是一个活人了,他打算一出手就杀死萧直,然后逃走。他甚至已找好逃跑路线,就算木兰兴出手,也拿他没办法。他来之前,仔细了解雄安镖局的人,自以为在雄安镖局里,能击败他的可能只有两个人,那就是连嫣和木兰兴。
也许,是不是因为他爱杀人,所以才叫做燕语恨?难道他的心里真的有恨?
在这世上,在木兰兴的面前,没有几个人能逞威风,燕语恨自然也不能。燕语恨心知木兰兴不好惹,因此他也不敢太逞强。
他拔剑的动作比较低调,甚至有点缓慢。他的剑出鞘后,就慢慢地指向萧直。从他拔剑的姿势来看,很少有人猜到他能使出迅捷霸道的剑法。
萧直不动,只冷冷地看在燕语恨。
燕语恨突然长啸一声,游鱼般冲出,剑未到,剑气已到。
寒光一闪,有如闪电光芒。
大家被剑气逼住,都运用内力抵抗,眼看那一剑将萧直劈成两半,只见萧直后退半步,立即拔剑。
剑光一闪,如惊虹掣电。
“锵”了一声,双剑相击,两人就分开。
萧直后退一步,而燕语恨却倒退,飞出两丈远,脚尖在地上一点,人就向路边飞奔而去。
萧直凌空而起,又挥一剑,剑气立即将几棵树的树枝削断了。
可是燕语恨已经走远,他只传回一句话:“果然了不起,佩服!”
这样的比武,出于大家的意料之外。很多人都愕然,觉得很意外。
余索菲突然大叫一声:“好!扯乎!”
拦路的人们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,宛如被惊散的鸟群,瞬间在路边的丛林逃窜。
木兰兴仰头哈哈一笑,高声叫嚷:“好,你们认输,咱们也不为难你们,将来可别食言!否则,以后绝不轻饶!”
连嫣望着远处,面无表情,陷入沉思。
史义山忽然道:“我总感觉有点不对劲,很奇怪,他们怎么知道我们护送的东西?”
木兰兴道:“别管他们,反正这些人也没什么了不起,越洋这方圆百里之内,没有什么厉害的强盗,除非慧剑山庄的几个庄主来对付我们。”
周慧颖颖笑道:“依我看,这些人分明只是想阻拦我们,可能在试探我们,或者……或者扰乱我们的心神!”
周智插话道:“木兄这话,难道你把慧剑山庄的庄主当成强盗不成?这附近虽然没有大盗,但是,徐州的十虎等人能来,别人难道就不能来?我们还是小心为妙。”
史义山是老镖头,很多江湖伎俩都见过,可是对于今天的事情,他却猜不透。他见连嫣沉思,才低声道:“姑娘,大概半个时辰后,我们就可以交差了。如果有人真想动这红货,现在来只怕有点迟了。除非……他们想在我们回去的路上动手,那么,这样就不是为了这两样东西了。”
连嫣望着官道两边,只见茂密的树木,若有所思,脸上凝重。
“咱们现在就赶路,半个时辰后,就到华兴镇了,在那里就不怕有人敢乱来了。”
史义山点了点头,道:“不错,那里是慧剑山庄的地盘,一般的黑道和白道都看在慧剑山庄的面上,不敢在附近乱来的。董大哥还在世时,和慧剑山庄的路庄主还算很友好的,我们在镇上歇脚应该比在别处好一些。”
说起连嫣的父亲董项善,他的语气中隐含一些苦涩,脸色也有些黯然。
连嫣听他提起父亲,心里一阵难过。她又看了看四周,摸了摸掌中的黑剑,眼中略有兴奋之光,容颜娇艳,缓缓点头。
她望着远方,沉吟着,暗中想:“我们走的这步路,到底对不对呢?前面会发生什么大事,会不会跟我们有关?这次越洋城之行,能否解开我心中那些秘密疑团?”
她想起父亲曾经叫她画的那些符号,心里又是惊喜又是伤感,但她一直不知道那些符号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。
其实,她接这趟镖时,心里已经有了计划,因为慧剑山庄在下个月要举行盛大的比武大会,所以在慧剑山庄附近一定聚集了许多的江湖中人,就会有很多江湖人在越洋出现。
四面八方都有江湖人来越洋,那么雄安镖局就有机会接触更多的江湖人,以便以后有更多的雇主找雄安镖局帮忙。当然,连嫣此行,还想知道一些秘密,那就是关于她父亲留下的秘密。
除了木兰兴,每个镖头对刚才的事都有些疑惑。
他们都在寻思:“前面的路会遇到什么,会不会有强大的敌人?”
一行人马很快又上路,快马加鞭,向华兴镇前进,朝慧剑山庄附近的道路前进。
慧剑山庄四周被阴森茂密的树林围住,在外人看来,它很庄严宏伟,而且很神秘。
山庄的南北和西面被群山围住,南北两边的官道在东面合并成一条大路,大路可直接通道山庄的一个大院子。这条大路也直通华兴镇。
对于外人来说,走进山庄,就像走入官府世家贵族的深宅大院。
其实,近年来,武林各帮派崛起,导致慧剑山庄在武林中的地位下降了。
但是,慧剑山庄毕竟有百年之久,曾经的辉煌依然还影响到现在,如今还是越洋城方圆几百里内的武林领袖,所以,很多江湖帮派不敢小瞧它,更不敢公然冒犯山庄的人。
慧剑山庄分为五个小庄,即东南西北中,五个庄都是坐西向东,中庄以曾杰为大庄主。
一百年多前,皇尊命平南平南王组建慧剑山庄。为了效忠皇尊,平南王召集衰落的幻剑山庄仅存的几个好手,将幻剑山庄的从北方迁移到南方,才命名为慧剑山庄。
慧剑山庄效忠于皇朝,专心为朝廷笼络奇人异士,一直以来给朝廷出过不少力。
当然,也就从那时起,慧剑山庄更没有原来幻剑山庄的地位了,它几乎完全服从官府的管辖,比皇尊组建的尊武堂的地位低了。
其实,慧剑山庄南迁后,表面看似兴起,在武技上也变得更加没落了,因为仅存的几个高手们不愿南迁,纷纷归隐了。
如今,山庄总人数约五百人,除了五个庄主的家人亲戚及弟子外,还有家丁,佣人,卫士。
长弓是慧剑山庄的佣人,已经在此住将近十八年了,他在慧剑山庄的地位不高,只能做专门巡山的人,称为护林人。
他叫做长弓,那是因为他有一把很长很重的弓,很少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,当然,很多人也不想知道他的真实名字。
在山庄里,地位较高的人,都属于山庄的人,而长弓似乎很例外,他也算是慧剑山庄的人,因为他的妻子和慧剑山庄关系亲近。
在四个巡山的人中,他比另外三个巡山人要好得多,因为他有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家,他的妻子还是当地有点小名气的女侠。
长弓就是这么个人,他喜欢喝酒,也喜欢醉,但他似乎很少喝醉。
他喝酒的时候,就算有人拿刀架在脖子上也不着急,但是有关于女儿的事,不论大小,他都会很关心,宁愿不喝美酒也先处理女儿的事情。
那天,他送走萧直后,就回到了他真正的住处,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瓦屋。
他喜欢喝醉,喝醉了就睡。或许,是不是喝醉了后,就能忘掉很多事情?没有人问过他,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他不是很会喝酒的人,喝好酒配好菜,喝不好的酒配什么菜都行,马马虎虎喝个够就好。
打猎是他的绝活,别人一天能猎到两只野猪,而他比很多人厉害,只要他乐意,一天可以猎到五只。会打猎的人,一般都懂得享受美食,他绝对是其中之一。
他的弓又大又重,他射箭又快又准。作为慧剑山庄的护林人之一,他自然是最优秀的,另外三人大多时候都听他的。
陆水天刚好路过长弓的瓦屋。
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。
其实,很多时候是因为这个世界太小了,所以才让很多人变成有缘人。
陆水天见到长弓时,也是吃了一惊。他没想到这个好爽的男子,居然是慧剑山庄的人。
“真巧,居然又遇上你!”
陆水天微笑,表示友善。
长弓道:“你不蒙面的时候,看起来总比较顺眼!”
陆水天苦笑道:“我是小贼。”
他承认自己是小偷,心里反而快活。
他知道这个长弓一个不是一般的人,说不定能从他的身上学到一点东西。
他这几年了,武功几乎没有长进,也不知道为什么。
在上个世界,他看过很多武侠小说,知道一些规律,可直到自己练习后,才知道本非是传说的那么好玩。
他自然没那么迂腐,所以这些年来,不敢做对不起那些很了不起的人,毕竟他的手段虽然很不错了,但他知道这世界还有很多人比他厉害。
以他的见识和才学,自然不会比这个世界的任何人差,毕竟生来就知道很多东西的人,绝不是笨蛋。
“老子是从地球现代人来的,决不能错过任何可能对我有利的东西!”
“说不定,萧小张就是穿越来的,学成本事后,又穿越回去了,所以,这个世界上,突然才没有他这个人了。除非这个长弓……”
他突然浮想联翩起来。
长弓嘿嘿一笑,道:“我在想一个问题。”
“什么问题?”
“你闯入慧剑山庄来,那不是你的错,毕竟山庄很大,可是你居然闯到我这破瓦房来,一定有原因。”
陆水天苦笑,道:“两年前,我也曾路过附近,就是没进来。何况,我是一个无名小卒,身上连一个铜钱也没有,那么我不跑到你这里,难道跑去山庄里豪华的房子找吃的?”
“你昨天吃了我半只野鸡,现在又想吃白食?”
“假如能白食,为什么要放弃?”
“你这个人,脸皮厚,虽然有点风流,但也不是伪君子。”
“是,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,连小人也算不上。”陆水天苦笑,悠然道:“我是一个无名小卒,在这个世上,本来就可有可无的。”
“将名利置之度外,有英雄好汉的本色。”
“你能这样跟我说话,我想,你绝不是一般的人,还未请教前辈高姓大名。”
“小名长弓,姓肖。”
“前辈过谦了。”
他从长弓的身上,看出了不平凡。
“某就一个粗人,做巡山的,比起你这样的江湖人,怎敢当前辈?”
“昨天我和那小子对话,你虽然一句话也不说,但我知道你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猎户。”
“慧剑山庄名动天下,山庄的人不会武功,那岂不是笑话?”
“不是,我从你的举动中,能看出你绝非泛泛之辈,否则,我昨天也不会不出手教训那小子。”
“你怕我?”
“不是怕,是尊重。”
“哦?”
“我第一眼看到你,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,我怎敢在前辈的家附近欺负人?”
“所以你就不出手?”
“是的,我那样跟他说话,是提醒他,可惜他的江湖经验不够,无法领悟……”
“你说的,就不一定对!”
“是。”
“他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,心高气傲,而且很勇敢。”
“那又如何?”
“他虽然有点残疾,但这不碍事,他绝对是练武的好苗子。我这辈子中,只遇到过两个像他这样的人。”
陆水天笑了,道:“我看不出来,不过他确实很用功。”
“他还小,再过几年,身体定型了,不再生长时,他将会不一样,而且武功进步会变得一日千里。”
“希望你没有看错。”
“绝对没有错!”
陆水天道:“你难道不请我进屋喝两杯?”
“第一、我不认识你;第二、你跟山庄的任何人不认识;第三、我还不知道你的来意……”
“好吧,我就是为了九月十八的盛会而来的。”
“现在距离九月十八还有很长时间。”
“我想知道没有请帖的人,能不能来。”
“以你的本事,来了没几个人能拦住,要走也没几个人能留下……”
“你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我的意思就是那个意思。”
他们很快就进到屋子里。
新鲜美味的野猪肉很快出锅,桌上也摆好了酒杯。
这时候,山庄的另一个巡山的人也来了,而且正是长弓的老朋友老军。
老军也是护林人,他和老长弓是好朋友。
老军年轻时是军人,曾经在一场恶战中段了两根手指,左脚被打折,靠装死活了下来。他有一点本事,所以被慧剑山庄选上,做一个巡山的护林人。
当然,护林人的责任是巡逻山庄的周围的大片山林,阻止外人来偷猎、偷药材、偷名贵的木材。
方圆百里的山地,有官府文书规划属于慧剑山庄的地盘,慧剑山庄可以禁止任何外人,甚至官府的人进入取走这里的东西。
但是,山庄里人都知道,长弓曾经跟老军学武,但是,大家都知道长弓更有本事。老军的功夫没什么了不起,加上他断过腿,走路有点跛,在武林好手眼里,他只是懂得杀人的小把式。那简直不是武功,只是军汉在战场上拼命的把式。
但是,那种把式到了长弓的手里,用得可就有模有样了,所以四个护林人中,唯有长弓算是会一点武功的人。
也许,因为长弓的与众不同,才博得美人心,娶到了向笙女侠做妻子,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。
当然,向女侠本来是一个寡妇,前夫叫武夫子,因为练武走火而死,在嫁给长弓之前大家都叫她为武夫人。
现在,已经是晚秋,但是,白天的阳光还很火辣,金秋似火。
这里是慧剑山庄后院的小屋,长弓、老军和陆水天在对饮。
一只烤熟的野兔才吃掉一半,一大碗干炒的野猪肚也只吃掉一半,三斤竹叶青已经下肚了,可以说是飘香满屋,让人食欲大增。
“奇怪,早上遇到一个怪老头,他说找什么白狐。”老军喃喃地道。
“嗯,他确实有点怪。”
“你也见到了?这老头无声无息地进山庄,然后就离开了。”
“嗯,昨天见到。”
“你不觉得他很奇怪?”
“他是一个疯子!”
“我本来要赶他走,可转眼就不见他了,他飞得很快!”
“嗯。”
“不知道大庄主是否遇上他……”
“这老家伙绝非一般人。”
“我想,他既然不是来找麻烦的,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?”
“是,确实跟我们没关系……”
夕阳正红,远山上的很多树叶,已经被风吹干。一阵阵清风吹来,带走满屋的飘香。
老马从外面闯入小茅草屋里,脚步匆忙,对长弓断断续续地说道:“不好了,你的女儿,她……出事了,你,你……”老马叫做马再生,也是护林的佣人,只是有严重的结巴,今天能把前面一句话得很顺,已经算是不错了。
“坐下来喝两杯,慢慢说!”长弓喝了一口酒,感觉还很满意。吃新鲜的肉,喝着上等的竹叶青,他自然很开心。
老马涨红了老脸,跺了跺脚,急促道:“你的女儿,她……”
他的话还没说出来,长弓已经站起来,拉住他的手,急道:“什么事情,慢慢说,不急!”
老马用手指在桌子上写:她在杂货店打架。
长弓飞似的冲出门,就像一匹奔跑的快马,瞬间消失在门外。
“你们慢慢喝,我很快会回来!”
王家杂货店是华兴镇上最有名的商店,里面的东西又多又杂,在别的店里能买到的东西,在这里都能买到。
据说,王家杂货店遍布疆南,而这里是它的一个分店,而这里除了卖生活所需的东西,还卖有吃的、喝的。店门外是一个大院子,这里每天都有人来人往。
此时,王家杂货店的院子里,已站满了人,最显眼的是三辆马车上的三角青旗,青旗上面还绣“雄安”两字,那是雄安镖局的镖旗。
肖诗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,亭亭玉立,是标准的美少女风姿。她的对面是一个年轻女子,正是雄安镖局的主人连嫣。
她们如此站立的姿势,正是要来一场比武较量。
当然,肖诗就是老长弓的女儿。她身后站着一个满脸鲜血的人,这个人叫做杨耿,他衣服也占了许多鲜血。谁都看得出她找上连嫣,并不是因为她仇视连嫣,而是为了杨耿脸上流出的血而出头的,当然,也可以说她在用武力来为杨耿讨回公道。
她虽然还很年轻,但是,她拔剑的手法已经很老练,也很懂得用剑。
杨耿一手捂住额头的伤,笔直站立,目暴凶光,嘴角露出得意的微笑。
此时,王家杂货店的院子外,除了木兰兴外,其他的镖师都站在连嫣的身后。
肖诗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,所以众人只好让连嫣来处理,何况肖诗指名要找连嫣。
连嫣的脸色苍白,有点没精打采的样子。她不动,连剑柄都没有握住。
她一向不喜欢拔剑,她的剑在万不得已之时,才会轻易出鞘。
她也很年轻,但是,她能领导闻名天下的雄安镖局,而且早已名传天下,所以,面对着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肖诗,她根本没想过拔剑。
如果不是面对肖诗这么一个小姑娘,她就不可能亲自应战,因为她的随从绝不会让她轻易去对付任何人。
肖诗剑拔出后,瞬间就虚刺出五剑。她用的是不攻敌,先防敌的招式。她瞪着连嫣,声音有几分激动,又有几分气愤。
“好的雄安镖局的局主,今天我来讨教几招!你拔剑吧,赢了我手中的剑,就没有人找你们的麻烦了。”
围观的人群已经退出圈子外,除了连嫣身后的镖师们。
看热闹的人不少,很多人低声议论。那些认得连嫣的人,都知道没有看头,因为他们知道肖诗不知天高地厚,自取其辱。
连嫣淡淡一笑,不说话。她一眼就看出肖诗剑法中的两处破绽,但是她依然没有动,因为她不知道肖诗的来头。
她并不想击败这个比自己还小的,而且没有任何名气的姑娘。她打算让肖诗知难而退。
“不许动手!”
一个急促的声音刚传出,人影就冲到肖诗面前。
肖诗的剑很快就到长弓的手上。
长弓夺剑的过程很快,很巧。
“爹,是他们动手先欺负人,他们打伤了人,你应该评评理!”
肖诗涨红了脸,焦急喊道,却没敢去夺剑。
“胡闹!”
长弓只说两个字。他仔细打量连嫣,又向众镖师扫了两眼,微微皱眉,才摇了摇头,轻轻叹息。
他传身,正要拉女儿离开,就看见杨耿,于是板着脸,怒目瞪了一眼,伸手指了指杨耿的鼻子,重重地哼了一声。
老军和老马也很快冲到长弓身边。
老军也重重“哼”了一声,指着杨耿的鼻子,怒道:“小子再敢乱来,小心你的狗腿!”
杨耿一手遮脸,宛如过街老鼠,一溜烟往人群里窜逃,一句话也不说。
长弓硬拉着女儿离开。
连嫣忽然鞠躬道:“多谢前辈解围,还请前辈评理!”
老军朝杨耿消失的方向望去,脸上露出怒色,气愤愤地道:“这事有什么好说的,那小子活该,肯定是想偷你们的东西才被打了吧,他居然用花言巧语欺骗肖姑娘来闹事!应该打死那姓杨的小子!”
史义山笑呵呵地走向长弓,抱拳道:“几位明白就好,在此谢过了!”他望着白马,继续道:“不过,他是被那匹马踢伤的,我们可没打人。”
大家的目光都投向院子外的一匹白马,它看起来很特别,但又有让人说不出其特别的地方,它正是连嫣的坐骑,是一匹难得的千里马。
老军点头道:“嗯,他偷马不成反被马踢伤,这小子也真是乌龟蛋,哈哈!”
长弓的目光在马鞍上停住,缓缓的道:“他不是偷马,是偷马鞍上的东西。”
马鞍上有铜铃铛,也有银铃铛,大概也值几两银子。
长弓转身看着连嫣,目光温和,缓缓点头道:“多谢姑娘手下留情,再见!”
“客气了!”连嫣鞠躬回答。
长弓拉着肖诗往回路走,根本不多看众人一眼。
肖诗凸起嘴唇,很不情愿地跟着他走。
因为她还没发现错在哪,她还想知道自己是否能打败连嫣。
她总觉得整个镇及方圆千里之内,没有哪个年轻的女子能打败她,所以她认为自己有能力,也有资格跟连嫣讨教,比个高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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